2006-11-15

非法入境美國

事情是這樣子的...
原本我是以學生簽證(I20)申請進入美國,
跟學校申請入學,他會發給你I20,
但是你必須再繳一個SEVIS的費用(美金100),
以便美國人紀錄你是在哪所學校,會不會亂跑之類的。
你若要申請美國學生簽證,
必須有I20和SEVIS繳費收據才能去美國在台協會申請。

我當初是申請這裡的一所社區大學就讀,
發下來的I20上註明我必須於10/23前要去註冊,
我10/19到美國,21日就去做分班測驗,
23日準備要去註冊,但是那個屌學校說不開班了,
我不願意等到下一期上課時間或是降級讀別的班級,
因此轉到德州大學的El Paso分校就讀。
比較之下我喜歡德州大學ESL課程的效率,
興沖沖的報名註冊並開始上課,
因此遲兩天回去社區大學「報到」,證明我沒有亂跑。
隔兩天,也就是10/25,社區大學通報美國政府,將我的I20取消。
這意味著:
1.我不能'轉學'到德州大學分校去就讀了,因為我的狀態是被踢出學校。
2.我必須重繳SEVIS的費用,並且到當地移民局辦理「重新入境」美國。

結論是:我現在身分是非法入境美國的...客人。

1 鳥共鳴:

Pong 提到...

剛剛熊熊發現,
我已經習慣在句子前加主詞,
和『一個』這種數量詞了...
寫成中文看起來還真多餘的感覺...